甲方:圆迹阳光心理咨询有限公司咨询师
乙方:来访者
甲方为乙方提供心理咨询服务,甲乙双方当遵守以下规定:
一、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;
二、 甲方有责任为乙方的来访资料保密,除非有危害自身安全和违反法律的事情不予保密,但会控制在最小范围;
三、 甲方应抱有对来访者整体健康负责的态度,发现超出自己能力及职业范围的问题,应及时建议转诊,获得有关资源支持;
四、 乙方离开咨询室后,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;
五、 乙方有权利向甲方提出要求,选择、更换咨询师;
六、 心理咨询服务的方式、时间、条件等由双方口头或书面约定;未尽事宜双方在今后协商补充;
七、 未成年人,必须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咨询。如未有监护者,必须提供真实的家庭地址和电话。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;
八、 咨询师的收费是对其付出时间和精力的收获。
心理咨询师(签名): 来访者(签名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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